东营市垦利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垦利三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环评二次公示

2018-12-16 09:20:33 administrator 280

东营市垦利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垦利三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环评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138号)中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示,表明项目对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情况和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效果,使广大公众对项目有知情权、参与权。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东营市垦利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垦利三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式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垦利三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东营市垦利区黄河口镇新兴村南

3)项目投资:17926.01万元

4)建设单位:东营市垦利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5)联  人:全叶浩

6)联系电话:15738055007

二、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8905463000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

三、建设项目概况

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养殖业的发展,推动养殖业专用化进程,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东营市垦利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在垦利区黄河口镇新兴村南建设东营市垦利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垦利三场生猪养殖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623亩,主要建设怀孕舍、哺乳舍、待配舍、隔离舍、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等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其总建筑面积为211471.50平方米,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存栏基础母猪20000头,年可向社会提供优质仔猪40万头。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村庄、学校、医院、疗养院等环境敏感点。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鼓励类项目。

四、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来猪舍、粪尿储存池、沼液暂存池及沼渣暂存区等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沼气燃烧废气以及食堂油烟。猪舍采用通风排气装置,猪舍、沼渣暂存区等周围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猪尿、猪舍冲洗水经管网排入黑膜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处理,处理后沼液作为肥料还田;本项目废水均可实现综合利用,无废水外排。项目粪尿储存池、黑膜沼气池及沼液暂存池地面严格进行防渗处理,以免污染地下水;场区路面及生活区采取水泥硬化措施。

3、固体废物

本项目黑膜沼气池产生的沼渣在场区沼渣暂存场暂存后,运至垦利一场经堆肥发酵制成有机肥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医疗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病死猪运至垦利一场配套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置,沼气净化过程产生的废脱硫剂由原厂家回收处置。固废全部做到安全处理处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猪舍及黑膜沼气池的各类泵类和风机等,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将不可避免的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在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就可以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起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从环保角度来看拟建工程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的范围尽量做到覆盖面广,包括项目厂址周围的新兴村永林村等环境敏感点。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后已经进入实际工作阶段,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138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项目周围受影响的居民(村民)更好的了解区域建设与环境污染情况,发布此公告。希望广大居民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环保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为贯彻《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13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现场公众告示制度。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运营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为区域内的工人、居民、企业及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2)在项目所在地周围进行市民随机抽查(调查问卷)。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公示后,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向相关渠道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告发布单位:东营市垦利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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