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璐宏商贸有限公司100万套/年气门嘴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二次公示

2019-05-24 09:59:54 administrator 16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101日实施)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额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完工、环保设施调试完成后,开展自主验收前,企业需要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信息,为此广饶县璐宏商贸有限公司100万套/年气门嘴生产加工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广饶县璐宏商贸有限公司100万套/年气门嘴生产加工项目位于东营市广饶县广饶街道蒋口村南,广饶县璐宏商贸有限公司院内,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100万套/年气门嘴生产加工项目,占地950㎡。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193,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广饶县璐宏商贸有限公司100万套/年气门嘴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412,广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广审批环发[2019]13号《关于广饶县璐宏商贸有限公司100万套/年气门嘴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各环保设施建成时间与项目完工时间一致,环保设施包括隔声、减振、降噪设施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起止时间2019420-20195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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