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海川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二次公示

2019-06-12 16:19:33 administrator 1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101日实施)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额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完工、环保设施调试完成后,开展自主验收前,企业需要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信息,为此东营海川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东营海川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位于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官庄村60东营海川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院内,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占地13333.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162,委托威海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东营海川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316东营市环保局河口分局以东环河分建审[2016]040号《关于东营海川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各环保设施建成时间与项目完工时间一致,环保设施包括脉冲布袋除尘系统;隔声、减振、降噪设施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起止时间2019520-20196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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