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延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MW沼气发电项目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有机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
2019-12-28 15: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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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完工、环保设施调试完成后,开展自主验收前,企业需要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信息,为此1MW沼气发电项目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有机肥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东营市延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MW沼气发电项目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有机肥项目位于山东省广饶县丁庄街道S230以东、三岔管区路以北;东营市延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院内,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1MW沼气发电项目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有机肥项目占地6000㎡。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19年9月,委托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1MW沼气发电项目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2月13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黄三角农高区分局东环黄农高分建审[2019]009号《关于1MW沼气发电项目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各环保设施建成时间与项目完工时间一致,环保设施包括发酵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降尘室降尘+水洗喷淋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设施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起止时间2019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