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创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36万吨/年建筑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
2020-03-08 16: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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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额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完工、环保设施调试完成后,开展自主验收前,企业需要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信息,为此东营创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36万吨/年建筑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东营创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36万吨/年建筑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位于东营市广饶县滨海新区滨一路2号(滨南路以北180m、滨一路以东650m),东营创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院内,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019年5月,委托山东德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营创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36万吨/年建筑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6月14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黄三角农高区分局以东环农高分建审[2019]17号《关于东营创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36万吨/年建筑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各环保设施建成时间与项目完工时间一致,环保设施包括喷淋设施及布袋除尘器设施等处理粉尘;设立危废暂存间;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设施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起止时间2020年1月30日-2020年3月10日。
东营创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36万吨年建筑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