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升晖建材有限公司20万m³/a混凝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额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完工、环保设施调试完成后,开展自主验收前,企业需要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信息,为此东营升晖建材有限公司20万m³/a混凝土生产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东营升晖建材有限公司20万m³/a混凝土生产项目位于东营市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产业示范区新动能产业园滨一路以西,滨南路以北,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022年6月,委托山东澄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东营升晖建材有限公司20万m³/a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7月21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农高区分局以东环黄农高分建审[2022]13号《关于东营升晖建材有限公司20万m³/a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各环保设施建成时间与项目完工时间一致,环保设施包括8个粉料罐上方设置脉冲袋式除尘器(共8台),搅拌机设置2台袋式除尘器,搅拌机及袋式除尘器封闭处理,输送皮带密闭,未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建设封闭料棚,料棚内设置水喷淋设施,建设洗车平台,厂区定期洒水降尘;厂区内安装了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洗车废水经沉淀池(2座)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搅拌机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配套沉淀池1座)进行砂石分离后回用于生产;装置、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2座)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化粪池定期清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各沉淀池收集沉淀均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料均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设施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起止时间2022年7月25日-2022年8月15日。
建设单位:东营升晖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乃勇
联系方式:15266191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