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一)

2019-01-15 11:13:32 administrator 880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011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实行永久保护。2013年 5月 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红线的观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则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作为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并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着重强调。2014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保护。2015 年 5 月,环保部颁布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2016 年 4 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工作。2016年 9月,经省政府批准,省环保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鲁环发〔2016〕176号),明确了山东省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提出了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与建设的重点任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关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制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东营市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我市编制完成了《东营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经与国家、省、市各类规划充分衔接,共划定了25 个生态保护红线区,总面积为 1517.3 km 2 ,约占全市总面积的 18.4%,其中省级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 1410.2 km 2 ,占全市面积的 17.1%,主要分布在黄河三角洲、黄河沿岸以及广饶县南部等地区。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对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推进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保障东营市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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