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七)划定方法及技术路线
( 一) 范围识别
1. 禁止开发 区域
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东营市的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域总共有 5类 6处,包括 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级地质公园、1 处国家级城市湿地公园、1 处国家级森林公园和 2 处国家级湿地公园(见表3-1)。
表 3-1 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域
序号 | 保护类别 | 名称 |
1 |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2 | 国家级地质公园 | 黄河三角洲国家地质公园 |
3 |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 明月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
4 | 国家森林公园 | 黄河口国家森林公园 |
5 | 国家湿地公园 | 垦利天宁湖国家湿地公园 |
6 | 龙悦湖国家湿地公园(拟申报) |
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共 5 类 21 处,包括 5 处省级森林公园、1 处省级风景名胜区、6 处省级湿地公园、1 处生态湿地和 8 处省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见表 3-2)。
表 3-2 省级禁止开发区域
序号 | 保护类别 | 名称 |
1 |
省级森林公园 | 广饶大王织女河省级森林公园 |
2 | 河口区孤岛刺槐林场 | |
3 | 利津县王庄省级森林公园 | |
4 | 龙居黄河省级森林公园 | |
5 | 东营森林公园 | |
6 | 省级风景名胜区 | 清风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
7 | 省级湿地公园 | 孙武湖省级湿地公园 |
8 | 河口鸣翠湖省级湿地公园 |
9 | 东津省级湿地公园 | |
10 | 沾利河省级湿地公园 | |
11 | 龙栖湖省级湿地公园 | |
12 | 垦利兴隆省级湿地公园 | |
13 | 生态湿地 | 白鹭生态湿地 |
14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耿井水库 |
15 | 南郊水库 | |
16 | 辛安水库 | |
17 | 孤河水库 | |
18 | 胜利水库 | |
19 | 永镇水库 | |
20 | 孤东水库 | |
21 | 广饶县地下水饮用水源 | |
2. 重点(要)生态功能区
根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东营市重要生态功能区主要为黄河三角洲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该区地处黄河下游入海处三角洲地带,行政区涉及垦利、利津、河口和东营 4 个县(区),面积为 2445 km 2 。
区内湿地类型主要有灌丛疏林湿地、草甸湿地、沼泽湿地、河流湿地和滨海湿地 5 大类,湿地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是珍稀濒危鸟类的迁徙中转站和栖
根据《山东省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2008—2020)》,东营市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主要包括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保护区。该区地处黄河入海口,位于山东省东北部的渤海之滨,包括黄河入海口和 1976 年以前引洪的黄河故道两部分,总面积 1530 km 2 。
根据《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东营涉及的重点功能区范围为沿海生态经济区中的河口区、垦利区和利津县。此外还包括通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和生态敏感性评价出的极重要和极敏感区域。
3. 其他重要区域
东营市其他重要区域共 5类 18处,包括 11处生态林场和示范林、2处沿黄生态林带、2 处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区、2 处沿海基干林带和 1 处重要水库(见表 3-3)。
表 3-3 其他重要区域
序号 | 保护类别 | 名称 |
1 |
生态林场和示范林 | 东营森林乐园 |
2 | 六户生态林场 | |
3 | 胜利油田胜大生态林场 | |
4 | 垦利生态林场 | |
5 | 垦利区兴隆生态林场 | |
6 | 垦利区孤岛林场刺槐示范林 | |
7 | 垦利区孤岛林场柽柳示范林 | |
8 | 垦利区大汶流柽柳示范林 | |
9 | 垦利区大汶流天然柳林示范林 | |
10 | 孙武湖生态林场 | |
11 | 利津县国有一千二林场 | |
12 | 沿黄生态林带 | 垦利区沿黄生态林黄河大堤生态林带 |
13 | 垦利区沿黄生态林南展大堤生态林带 | |
14 | 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 区 | 山东东营市黄河三角洲野大豆大汶流保护区 |
15 | 山东东营市黄河三角洲野大豆原生境保护区 | |
16 | 沿海基干林带 | 城北防护林(挑河--草桥沟段) |
17 | 河口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 | |
18 | 重要水库 | 陈北水库 |
( 二) 划定方法
1. 禁止开发区域10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水源保护地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二级保护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其中,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必须纳入 I 类红线区,省级及以上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省级及以上森林公园的保育区、省级及以上湿地公园的保育区等按法律法规要求需实施最严格管控制度的,原则上也应纳入 I类红线区。
2. 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 脆弱区
在东营市全市范围内开展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防风固沙 4 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估,依据重要性评估与分级结果,将评估出的 4 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在东营市全市范围内开展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敏感性评估,依据敏感性评估与分级结果,将评估出的生态敏感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已划入《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和《山东省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2008—2020)》中的陆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依据重要性、敏感性评估结果,确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
3. 其他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
根据东营市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将东营市生态林场、示范林、沿黄生态林带、沿海基干林带、重要水库以及东营市具有地方特点的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区纳入东营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 三)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方案确定
采用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分析技术,对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敏感区/脆弱区、禁止开发区域、其他重要保护区域等分类型初步方案进行空间叠加和
综合分析。对照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土地利用类型数据进行图斑聚合、细小斑块和人工用地扣除、边界调整,形成边界清晰、切合实际、生态完整性好的生态保护红线建议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管理政策,并做好与各种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对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进行必要的调整,使方案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划。(四)生态保护红线边界核定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进一步开展地面勘界和核查,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地块分布,核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区各类基础信息,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五)生态保护红线区命名及编码生态保护红线区命名采取“自然地理单元+主导生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区”的命名方式,如“孙武湖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东营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块代码由地区代码+主导生态功能代码+阿拉伯数字组成。DY 代表东营市;B 代表生态功能,其中,B1 代表水源涵养,B2 代表土壤保持,B3 代表防风固沙,B4 代表生物多样性维护;阿拉伯数字由两位数组成,代表该类生态保护红线序号。如“DY-B1-01”表示东营市第1 块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技术流程见图3-1。
图 3-1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流程